總則
信息來源:華龍拍賣 發布時間:2010-03-06 08:28:21 已閱讀:2357 次
第一條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拍賣企業進行的拍賣活動。
第三條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第四條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務院負責管理拍賣業的部門對全國拍賣業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拍賣業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拍賣業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