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典當的定義
信息來源:華龍拍賣 發布時間:2010-01-20 04:58:53 已閱讀:2224 次
房地產典當是房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即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承典人的行為。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設典時,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為上不占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設典時,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支付典價和相應利息,從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房地產的“典”與“當”有區別。房地產的“典”指的是:將房屋讓出,交典當行占有;典當行支付一定的當金;在約定的限期內,典當行可以使用該房屋,可居住、出租,不涉及使用費、當金利息、保管費等;到期后歸還當金,收回房屋。房地產的“當”指的是:將房屋讓出,交典當行封存保管;典當行支付一定的當金;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當金、利息及綜合費,并收回房屋;如到期違約未能歸還當金、利息和綜合費時,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典當行。因此,我們可以得出:房屋的“當”最核心的標志是房屋占有權的轉移,房屋的“典”則是房屋占有權、使用權的轉移,即出典人將房屋交付承典人占有和使用,換取當金。
從現今典當行業一般業務操作來看,多數只涉及房地產占有權的轉移,也就是說是采取抵押借款的形式。這也就是說,當戶簽定的是《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在典當期內當戶繼續享有使用權、收益權等其他相關財產權利。因此這里的房地產典當只是屬于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范疇。